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 服务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 浏览次数:2152

浙宝协[2020]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

服务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的通知


各位会员、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实际,就进一步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弘扬行业正能量,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信息征集工作

疫情发生以来,各会员单位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进一步了解各单位在疫情期间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的情况,更好地服务各会员单位,重点征集以下四个方面信息:

(一)各单位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开展捐赠情况、参与志愿服务情况、提供物资保障情况等);

(二)各单位抗击疫情的特色亮点做法(文字事迹材料、各单位工作照片1-3张);

(三)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四)对全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二、开展调研和服务工作

为切实帮助会员解决实际问题,我会将组织调研组深入到相关会员单位进行调研,积极开展“三服务”工作,努力将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调研和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进一步总结各会员单位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工作成效及特色亮点做法;

(二)听取各单位对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意见建议;

(三)分析研判疫情对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的影响;

(四)协商解决行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推动行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三、开展先进表彰工作

为及时挖掘和宣传我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进一步形成会员单位抱团取暖、加强合作、共度难关的氛围,我会将依据《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评比表彰规范》,组织表彰一批单位和个人的先进典型。

请各会员和有关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报送相关征集信息,征集的信息要将单位简介和联系方式一并报送。(电子邮箱:63197347@qq.com,联系人:谢一东,电话:13858108565)



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