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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活动制度

发布时间:2021-07-01 | 浏览次数:1183

业务活动制度

 

(一)、坚持按章程活动的原则。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坚持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开,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原则。开展活动中,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利益,切实坚持和维护协会公平公正形象。

 

(三)、坚持组织原则。进行业务活动时,相关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需经集体研究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四)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为本行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做好穿针引线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沟通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为会员提供各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洽谈会政府恳谈会和教育培训等活动信息,提高经营管理运筹能力和业务素质。

 

(七)倡导文明从业,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提高会员整体素质,提高会员社会地位,引导行业良好风气,不断提高协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八)组织会员之间的联谊活动,联络感情,增进友谊,为会员解决矛盾和纠纷,协调社会关系,缓解行业内的有关问题。

 

(九)为会员在生产经营生活教育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十)发扬浙江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鼓励会员投身慈善事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