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豪珠宝店销售假冒阿玛尼手表被罚33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3-07-30 | 浏览次数:2253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者,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集中公布一批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其中,安康市汉阴县城关镇国豪珠宝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阿玛尼手表案。2022年6月21日,汉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时发现,店内橱柜内展销有阿玛尼牌手表39块,商标为“EMPORIO ARMANI”。7月11日,经“EMPORIO ARMANI”商标注册人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授权的鉴定人鉴定,确认39块“EMPORIO ARMANI”腕表全部为“假冒注册商标‘EMPORIO ARMANI’的商品”。当日,汉阴县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从2021年3月起分4次从西安市某购物中心购进“阿玛尼手表”,至2022年6月21日库存39块,按标价计算货值金额为134450元。库存39块手表的表盘和表底壳上均有“EMPORIO ARMANI”标识,附带的标价签上有“阿玛尼手表”文字,附带的吊牌上有二维码图案和产品型号,附带的产品说明书内第211页销售单位盖章、销售商盖章处盖有含有字母“FOSSIL HONG KONG LIMITED HCEA”的蓝色印章。当事人明知或应当知道涉案产品可能存在问题仍摆放在柜台出售,且在商品销售前将产品防伪标签进行拆除,使消费者和相关公众无法通过查验防伪标签对产品真伪进行验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给予没收侵权手表39块,罚款336125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