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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除特许经营权,仍销售冒牌珠宝!一珠宝店老板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3-08-05 | 浏览次数:949

嫌疑人贩卖冒充某珠宝品牌的珠宝首饰,珠宝公司多次要求其整改,对方始终置之不理……近日,海沧新阳派出所破获一起涉企案件。

经调查,去年4月,某珠宝公司与某珠宝店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一年时间,珠宝店可在其位于海沧区的店面使用该珠宝公司的商标,销售来源于该珠宝公司或授权厂商的珠宝首饰。去年7月初,珠宝公司品牌督导工作人员发现该珠宝店存在假冒产品,工作人员立即反馈给公司。去年8月底和9月初,珠宝公司两次对珠宝店法定代表人叶某下达整顿通知函,珠宝店均未按要求整改。今年1月,珠宝公司对珠宝店送达《关于解除〈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书〉的通知》,告知解除合同,要求停止使用其品牌标识等,但珠宝店仍以该品牌名义销售珠宝首饰。

今年3月,珠宝公司向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这家珠宝店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珠宝店现场检查中发现,涉嫌侵犯品牌注册商标商品“某型号钻石戒指”等首饰64件(当场被扣押),按其饰品上所附标签标示价格计算,货值达到52万余元。

今年4月中旬,新阳派出所接到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这起案件,审查后依法立案。经研判,民警掌握了叶某的犯罪证据,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解法律政策,最终打破了其心理防线,嫌疑人叶某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目前,嫌疑人因涉嫌销售假冒商品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