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6-09-13 | 浏览次数:127
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各位理事:
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形式于2026年8月17日至8月31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理事【128】名,实际收回有效表决票【125】份,符合《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期间,各位理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以回执形式进行了表决。现将会议决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会长职责临时调整的议案
会议同意胡子文同志辞去会长职务,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协会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会长职责临时调整方案:在新任会长正式选举产生之前,由中共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临时支委会承担会长相关职责,秘书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并担任理事会召集人。
协会届中调整工作将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要求尽快启动,具体时间及方案另行通知。
二、关于审议《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五项管理制度:
1、《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2、《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项目招标管理办法》
3、《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4、《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智库专家管理规定》
5、《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上述五项制度自本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此前协会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施行后,国家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关于审议《会员单位发展与理事单位增选事宜》的议案
(一)会议确认以下11家单位具备会员单位资格: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杭州市上城区曼利珠宝首饰店
3、杭州润玉含章珠宝有限公司
4、浦江绮特华水晶工艺品商行
5、杭州梦淼科技有限公司
6、杭州东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杭州中知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8、磐安县安文汉忠珠宝店
9、艺礼珠宝(杭州)有限公司
10、杭州行行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1、桐乡市屠甸招全珠宝商行
(二)会议同意增选以下7家单位为理事单位,相应同志担任理事: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由投资保险学院院长潘静波同志担任理事;
2、杭州市上城区曼利珠宝首饰店,由负责人方杭川同志担任理事;
3、杭州润玉含章珠宝有限公司,由负责人邬敏杰同志担任理事;
4、浦江绮特华水晶工艺品商行,由负责人王剑敏同志担任理事;
5、杭州梦淼科技有限公司,由负责人曹梦樟同志担任理事;
6、杭州东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负责人郝海东同志担任理事;
7、杭州市上城区金琥珠宝首饰行,由负责人王文生同志担任理事。
以上决议事项,请秘书处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