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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7-01 | 浏览次数:304

证件管理制度

为强化本会无形资产,规范证书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证件种类

1.1 协会资格证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五证合一)、协会章程、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开户证件。

1.2协会荣誉证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书。

1.3以后取得的协会各类资质、资格和荣誉证书。

2、证件保管、年检

2.1建立协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2协会证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法人批准不得擅自领取使用。

2.3证件的申办、年检、延期等工作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负责办理。

3、证件使用

3.1建立协会证书使用登记簿。

3.2协会证书的借用:由借证人填写《证件借用申请单》(格式附后),经办公室主任和法人签字批准后,办公室才予办理,同时在证书使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3.3证书复印件的使用:由办公室复印,必须在证书复印件上“注明用途、使用范围”,再加盖专用章。

3.4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协会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协会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证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4责任罚则 

4.1使用证件的当事人,应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遗失。

4.2如证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因遗失证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借用当事人负责。

4.3对于擅自复印、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协会证件,追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5解释权为协会秘书处所有。

6、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2019年7月10日    














证件借用申请表

NO.

序号

领取日期

证件名称

借用事由

领取人签名

归还日期

归还人签名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