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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7-01 | 浏览次数:295

为加强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协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企、事业单位,应向协会秘书处索取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秘书处

第二条 会员资格审查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经审查符合条件后通过。

第三条 资格审查的内容:申请单位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承认协会《章程》。

第四条 申请入会单位被批准后,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第五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按优惠条件参加本团体的有关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服务;

(三) 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努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 每个会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协会的联系人。

第八条 会员证书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发证书。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单位会员如果9个月内不交纳单位会费经催交两次后仍不交者,视为自动退会,并收回会员证。个人会员会费,每次交纳5年会费,如6个月催交期仍未交者,视为自动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第九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有损于协会形象者,经理事会表决(或通讯形式)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