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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自律公约

发布时间:2022-01-25 | 浏览次数:2956

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自律公约
(发布稿)

一、为推动珠宝玉石首饰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引导企业争创品牌,持续优化我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在省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的指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公约。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依法诚
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严格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经营行为,自觉履行珠宝
玉石首饰行业自律公约,杜绝有损于本行业形象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四、严格执行我省放心消费建设有关文件和《浙江省珠
宝玉石首饰行业生产经营服务规范》要求,强化诚信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推进行业“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
五、严格按照我省放心消费建设“八有八无”共性标准,
落实相关行业管理规范,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做到质量放心、安全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
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职责,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利用贵金属及珠宝玉石行业从事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七、遵循公平竞争原则,有序参与市场竞争,不得以不
合理低价引诱消费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其他企业的商品和服务,不得开展价格战等恶意竞争。
八、尊重知识产权,不得品牌侵权,不得仿造他人专利
外观产品,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质量认证等标志。
九、严格把控商品质量,明码标价、计量正确,保障消
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强制消费、捆绑消费,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弄虚作假、故意夸大、引人误解的宣传。
十、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得泄露、交换、买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利用个人信息从事任何与服务无关的活动。
十一、承担三包售后责任,严格执行省有关商品三包的
规定,鼓励推行无理由退货制度,自觉履行企业向消费者作出的服务承诺。
十二、健全消费争议处理机制和客户服务机制,制定并
公示消费争议解决规则,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妥善化解消费纠纷。
十三、完善先行赔付制度,制定先行赔付制度实施细则,及时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予以先行赔付。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加强经营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障。
十四、加强员工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
素质和业务水平。支持和促进从业人员的正常有序流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十五、强化行业交流合作,学习行业内先进经验,研讨行业发展趋势及存在问题,开展科技创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鼓励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十六、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于2021年12月5日由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根据本公约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负责对公约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