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信息公开

人力资源制度

发布时间:2021-07-01 | 浏览次数:1067

一、总则

秘书处将根据协会批准的招聘计划开展招聘、录用工作。协会对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被聘用的人员,由秘书处负责安排办理入职、入职培训、考核和进行归档管理。转正后,福利待遇条件依据所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1、目的

为了体现协会的管理理念和用人原则,招聘到合适的优秀人才,最大程度地开发并合理配置协会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以规范招聘和任用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协会秘书处员工的招聘与任用管理工作。

3、招聘工作原则

3.1公正与公开。在招聘考核过程中,坚持考核标准与考核程序公开与公正的原则。

3.2考用一致的原则。考试合格者方予试用,试用合格者才能聘用。

3.3择优录取原则。

3.4内部任用原则。内部任用主要指在协会现有员工中,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人员岗位。

4、聘用基本条件

4.1正直、诚恳、积极、进取、责任心强。

4.2年满十八周岁或以上,身体健康,证件齐全。

4.3凡有以下情形的员工不予聘用:

①品行恶劣,曾被开除的

②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

③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

④有过犯罪前科的。

⑤隐瞒或虚报资料欺骗协会的。

二、招聘程序

1招聘需求确认

秘书处根据协会年度规划制定用人需求,提交《员工增补申请表》,经秘书长同意后,启动招聘计划。

2招聘计划

秘书处根据协会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协会的工作现状及发展规划,提出招聘意见,上报秘书长批准后,拟定具体的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3招聘考评程序

3.1候选人筛选。应聘人员的资料由秘书处统一收集,根据应聘职务的任职条件,进行初步整理筛选后,符合要求的应聘者由秘书处确定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后按一定的比例通知应聘者参加招聘考核。

3.2入选通知。初步筛选后,由秘书处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并提前告诉应聘者面试当天的流程。

3.3面试接待。应聘人员到达协会后,由秘书处办公室人员引导至接待区填写《面试登记表》,并在《面试签到表》上登记后,由秘书处进行资料核实,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核实相符的安排相应的考核,核查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3.4考核

①招聘考核由秘书处组织安排,分为初步面试、复试等环节;

②初步面试由秘书处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基本素质、薪资要求等;对初试合格者,由秘书长确定是否复试及复试时间,秘书处通知应聘人。对待定人员和不合格人员要有礼貌或有技巧地告之;

③复试由会长、秘书长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工作态度等工作方面的专业要求。

3.5评估确认。秘书处汇总分析招聘考核情况。

3.6审批。会长、秘书长对汇总结果进行审批,并给出录用意见。

3.7入职。根据录用意见,秘书处办公室通知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及办理相关手续。

3.8存档。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秘书处统一存档备查。

4招聘方式。通过参加招聘会、网站发布、校招和同业推荐等形式进行招聘。

5招聘考核的原则

5.1所有招聘人员要本着为协会招到优秀员工的原则,向应聘人员展示协会形象,公正平等地对待应聘人员。

5.2面试由秘书处根据招聘职位的性质和级别安排相应的人员主持。

6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入职体检通过后,由会长、秘书长拟定薪资及试用期时间,签订劳动合同。

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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