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信息公开

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22 | 浏览次数:1182

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实现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一、 参与协会重大事项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 以服务行业、服务会员为中心,支持、促进行业改革和发展。

3. 既积极参与决策,又积极支持和保证会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5. 全心全意依靠会员办协会,积极维护会员民主管理的权力。

6. 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二、 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主要是;

1、 协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活动等。

2、 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重要改革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资产结构变动,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的制定。

3、 人事分配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主要领导的任免问题。

4、 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5、 涉及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需要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谨慎决策的问题。

三、 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保证

1、 党建主要负责人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碰头商讨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各领导应先交换意见,共同商议形成统一认识和主导意见。

2、 组织讨论和论证制度。重大决策议题确定后,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组织广大职工进行充分讨论,听取各代表意见和建议。

3、 党建负责人参与办公会制度。在召开的讨论经营、改革和管理等日常工作问题,党建负责人应直接参与讨论和决策。